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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禁止家庭體罰

26/07/20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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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立法禁止家庭體罰】am730 邱振明

  一些香港人思想竟然停留在幾十年前,教仔須用藤條,甚至用水喉通侍候,還公開發表其偉論,令人驚訝。相信現在如此體罰的家長已不多,但以體罰教導孩子的思想仍普遍,今年防止虐待兒童會的調查就顯示五成半受訪家長曾體罰孩子。

  校園體罰在香港已禁止,家庭體罰則沒有法例規管,但故意襲擊或虐待兒童,導致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,就是違法。然而,兒童受虐受嚴重傷害以至死亡時有發生,去年5歲臨臨受虐致死還歷歷在目。

  在部分西方國家,相信旁人如發現一點暴力跡象就早已報警。我們的社會標準不同,現在報警也不一定會得到處理。既然如此,市民可向其他政府機構、社福機構或學校等求助,社區互助、家長教育也十分重要,自己的社區自己救。

  留意到有家長體罰,每人多做一步,好言勸止家長冷靜,以正面方法教育。體罰無助教導孩子,只是以權力短暫壓抑行為,孩子可能不再信任他人和退縮,或當孩子離開權力範圍,行為就變本加厲,甚至學會以暴易暴。體罰亦影響成人,這往往是成人教育失敗的發洩,負能量在成人心靈和身體留下烙印,便愈打愈烈。

  進一步應研究立法全面禁止體罰,違例者按其情況,規定要接受教育或輔導、由社工跟進以至監禁。立法更能給社會清楚的訊息,體罰不能教化,還會傷害孩子及家庭!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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